吾有一術名之曰「乘算口訣」是術曰 吾有一數曰一名之曰「甲」 恆為是 若「甲」不小於十者 乃止 云云 有數一名之曰「乙」 加「甲」以「乙」名之曰「丙」 恆為是 若「乙」不小於「丙」者 乃止 云云 乘「甲」以「乙」名之曰「果」 若「果」不小於十者吾有三言 曰「乙」曰「甲」曰「果」書之 若非 吾有四言 曰「乙」曰「甲」曰「「得」」曰「果」書之 云云 加「乙」以一昔之「乙」者今其是矣 云云 加「甲」以一昔之「甲」者今其是矣 云云 是謂「乘算口訣」之術也 施「乘算口訣」